考生要认真填写《河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登记和鉴别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内容的填写错误会致使本次没办法成功办理毕业。
考生成功办理毕业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准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领取后应准时联系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存档手续。《毕业生登记表》填写需要及说明如下:
1、填写需要
1.需要本人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明确。涂改、自制及复印件无效。
2.省、市、主考学校审核建议及盖章日期,不需要考生填写。
3.填写说明请登录网站http://zk.hebeea.edu.cn“温馨提示”栏目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查看。
4.凡未按以上需要填写者,本次不予毕业。
5.此表须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中,遗失不补。
2、填写说明
封面填写:
1.学历层次:填写“专科”或“本科”;
2.专业名字:填写毕业专业名字全名,不能填写简称、别称;
3.姓 名:按《居民身份证》名字(汉字)用字填写;
4.曾 用 名:无曾用名填“无”,有曾用名的填写《户口簿》标明的曾用名;
5.准考证号:填写12位自考准考证号。
个人信息填写:
1.名字、曾用名填写需要同封面;
2.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按实质状况填写;
3.证件名字:填写“身份证”;
4.身份证号码: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标明的身份证号码;
5.照片:粘贴小二寸照片(需要:蓝底、明确、最近、免冠头像照,背面要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及名字)一张;
6.本人简历:按本人实质状况填写主要的两条以上学习、工作历程,时间应连贯到今天。简历最后一行应写明考生目前学习、工作状况,目前无工作的须填写待业;
7.考试成绩:严格根据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如实填写考试合格成绩;
8.“自我鉴别”:按个人实质状况认真填写,并签字。
(三)“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粘贴有效期内明确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曾用名”一项的还须粘贴标有“机打”曾用名的户口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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