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为径记者整理了江苏自学考试13969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考试概要有关内容如下,有需要的考生可以参考一下。
Ⅰ 课程性质与课程目的
1、课程性质与特征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以培养考生学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常识和解决实质问题的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需要考生熟练学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常识,与具体的法律规范,并可以运用有关常识解决现实日常的实质问题。
2、课程目的
使考生学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入门知识;
使考生知道和学会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的有关常识;
使考生了解怎么样运用劳动法常识来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使考生学会劳动法有关理论,及运用这类理论来剖析和解决实践中所遇见的劳动问题。
3、与有关课程的联系与不同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包含: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两大多数。
劳动法部分:
Ⅰ.基础理论;
Ⅱ.个别劳动关系法律协调;
Ⅲ.集体劳动关系的法律协调;
Ⅳ.劳动基准;
Ⅴ.劳动就业与劳动保护;
Ⅵ.劳动争议处置。
社会保障法部分:
Ⅰ.基础理论;
Ⅱ.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
Ⅲ.社会救济、社会福利。
二者在社会保险部分存在交叉。除此之外,工伤保险与民法的人身侵权部分也存在交集。
4、课程的重点和难题
课程重点
Ⅰ.劳动关系的特点、认定标准;
Ⅱ.劳动合同的基本条约,特别是竞业限制条约的法律适用;
Ⅲ.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
Ⅳ.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雇保护;
Ⅴ.劳动基准,特别是工作时间、薪资及女职工保护;
Ⅵ.工伤保险。
课程难题
Ⅰ.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及与独立关系有什么区别;
Ⅱ.不完全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保护限度;
Ⅲ.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合理规制;
Ⅳ.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法律规制;
Ⅴ.劳动基准;
Ⅵ.工伤的认定。
点击查询江苏自学考试13969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考试概要
江苏自学考试13969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网课试听
热点好课免费试听,多科课程任意选!